广东广州黄埔区联和街道2024年招聘专职安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安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职责;
5.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专职安管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曾从事专职安监员、专职安管员工作被辞退的;违反土地管理政策的;组织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较坏影响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黄埔区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联和街道办事处一楼经济发展办(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87599606)。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明(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小一寸红底照片1张、个人简历参加报名,并同时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入围后,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要求的,该职位暂不开考。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补录。
(四)组织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分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
(五)考察
街道招聘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过程考察,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
拟录人员名单将在黄埔区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体检均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
2.因考生本人未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职责;
5.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专职安管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曾从事专职安监员、专职安管员工作被辞退的;违反土地管理政策的;组织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较坏影响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黄埔区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联和街道办事处一楼经济发展办(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87599606)。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明(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小一寸红底照片1张、个人简历参加报名,并同时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入围后,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要求的,该职位暂不开考。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补录。
(四)组织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分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
(五)考察
街道招聘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过程考察,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
拟录人员名单将在黄埔区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体检均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
2.因考生本人未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黄埔区联和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