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工作需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多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目前,学院有四个校区,在校生约2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2日09:00至7月26日24: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东才汇网(https://talents.baiyunholding.com/#/index)进入报名系统报名。一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gdcp.edu.cn/rczp.htm)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的办法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考试、聘用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材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步审核结果。
3.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应聘人员自行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gdcp.edu.cn/rczp.ht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将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发布。
(二)笔试成绩公布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进行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通知。
3.面试组织。学院按规定成立面试评委组,学院纪检室全程监督。
面试由我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相应方式组织进行,A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组织进行,其余岗位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其中试讲占比50%,结构化面试占比50%。面试主要考查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组织能力。面试评委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学院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进行查询。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应聘人员。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体检全程须回收手机。证件携带不齐全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选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考察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应聘人员。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6日工作日期间8:30—12:00、14:00—17:00。咨询电话:020-87025933、15202054961(黎老师)、18978406421(邢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20-37231776。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多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目前,学院有四个校区,在校生约2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2日09:00至7月26日24: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东才汇网(https://talents.baiyunholding.com/#/index)进入报名系统报名。一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gdcp.edu.cn/rczp.htm)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的办法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考试、聘用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材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步审核结果。
3.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应聘人员自行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gdcp.edu.cn/rczp.ht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将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发布。
(二)笔试成绩公布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进行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通知。
3.面试组织。学院按规定成立面试评委组,学院纪检室全程监督。
面试由我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相应方式组织进行,A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组织进行,其余岗位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其中试讲占比50%,结构化面试占比50%。面试主要考查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组织能力。面试评委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学院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进行查询。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应聘人员。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体检全程须回收手机。证件携带不齐全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选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考察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应聘人员。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6日工作日期间8:30—12:00、14:00—17:00。咨询电话:020-87025933、15202054961(黎老师)、18978406421(邢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20-37231776。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