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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越秀区2024年光塔街招聘出管员3人公告
日期:2024-08-27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光塔街出租屋管理,配齐配强街道出管员队伍,落实出租屋管理街道属地职责,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管员3名。
 
二、工作职责
 
出管员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出租屋巡查、登记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宣传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税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掌握辖区内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的动态情况。督促出租人和租住人员自觉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指导出租人和租住人员依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税务登记和居住登记手续;
 
(三)做好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的信息采集、录入和反馈工作;
 
(四)做好出租屋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的检查工作,督促出租人和租住人员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五)发现出租人和租住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查处;
 
(六)协助做好出租屋综合税的征收工作;
 
(七)协助做好辖区内房屋租赁纠纷的调解,保护出租人和租住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出租人和租住人员提供服务,收集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对出租屋综合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八)完成综合事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计算时间在2004年9月9日至1988年9月9日之间出生);
 
(二)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熟悉电脑、运用办公系列软件操作,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四)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粤语流利。
 
(五)需从事外勤工作,每周至少上两晚夜班(18:00-21:30),能承受外勤工作压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笔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一楼6号窗。
 
3.报名方法
 
(1)填写报名表。
 
(2)提交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报告、相关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带原件查验)、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所提交复印件不予退回。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面试和笔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办事处通知,请留意电话及短信。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如未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笔试形式:面试后由工作人员指引参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5.笔试内容:笔试以写作为主,主要考查考生的公文写作能力。
 
6.成绩:面试满分为60分,笔试满分为40分,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成绩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1.招聘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结果由街道办事处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街道办事处进行政治审查,审查主要的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街道办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以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街道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工资待遇
 
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随身携带。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772690;联系人:罗小姐。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315441;联系人:王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8:00。
 
附件:越秀区光塔街出管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6日